mgm美高梅游戏网页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

发布时间:2024-03-16 21:26:00 来源:美高梅游戏官网app 作者:美高梅棋牌官网入口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增资金额: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四川晶华进行增资,用于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需求。本次增资完成后,四川晶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与布局,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增资标的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为加快推进实施公司的战略布局工作,满足四川晶华的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四川晶华进行增资,增资后四川晶华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更为3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已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本次增资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四川晶华西南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增强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有利于公司子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融资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其较好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增资完成后,四川晶华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对四川晶华的控制权。

  (二)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与布局,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增资标的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拟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4,062,92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0元/股,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6,222,997.1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2,264,335.4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3,958,661.65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93号),经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具体理财金额等,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仍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3、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3月8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为“年产6,8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扩建项目”,本次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7,139.71万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为“年产8,6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技改项目”,拟投入的总金额为20,891.72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7,139.71万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

  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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